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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二氯苯产品运输车辆框架协议公开采购
作者: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15 预览量:212

索普新材料2025年度二氯苯产品运输车辆框架协议公开采购询价书

为做好公司2025年度二氯苯产品运输车辆框架协议公开采购,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诚邀具有实力的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概述:

公开采购文件是各报价单位编制报价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依据,本公开采购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运输任务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择优选定运输单位。中选人需与公开采购人签订正式运输合同。

二、任务概况:

1承运货物:液态对二氯苯、氯苯、邻二氯苯

2、装货地址: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3、卸货地址:具体卸货地址以客户单位为准

4、有效期: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5、本次公开采购相同地址的运输任务执行相同运价。

6、报价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请于评审前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注明汇款用途),并提供汇款截图至商务合作部,逾期汇款报价无效,如未在本次报价中成交,我公司将在60日内退回。

7、报价保证金汇款账号:

   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汇款账号:3205 0175 8836 0000 0048

3、报价方的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3.2、其他资质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对应产品代码)、《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税务登记证》;

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3.4、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报价;

3.5、车辆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拥有具备合法手续、安全有效的车辆,液体保温罐车,不锈钢槽罐车,专车专罐,符合相关产品SDS技术要求;

3.6、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3.7、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3.8、报价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运输3类、6类、9类危险化学品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不能提供业绩证明的报价无效;

4、合格报价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4.1、报价人对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负有主体责任,各项人员从业资质和危化品运输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化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报价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车辆危化品运输前、运输过程和运输后进行全过程安全环保检查与监控,确保车辆及安全设施完好,车辆检验符合要求

4.3、报价人要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泄漏等事故风险,制定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理的交通运输设施进行安全环保监管,定期对所管理的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留有记录。

4.4、报价人要对危化品车辆实时位置、车辆轨迹、车辆实时情况等运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按规定路线行驶,建立GPS和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输全过程加强监控,便于突发情况的快速应急救援。

4.5、报价人使用的交通运输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装置,如:紧急切断阀、灭火器、沙袋、防护服、急救药品等,并设置易于辨识的标志。

4.6、报价人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交通运输设施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不得无理拒绝、阻挠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管理部门的检查,否则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管理部门均有权现场勒令停止作业。

4.7、报价人须承担在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从事运输装卸作业相关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报价人对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均应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8、报价人要按照我公司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要求做好环保管控,在运输过程中所有装卸时打开的舱盖、阀门在装卸完成后均应关闭,防止“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生。如果发生泄漏,必须第一时间按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及时向报价人通报。

4.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报价人在我公司区域外发生与我公司运输装卸作业相关的生产及安全事故后,报价人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我公司通报,同时要积极组织对事故的抢险工作。

4.10、对涉及与我公司装卸运输作业有关的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由报价人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但不得损害我公司利益,报价人应将相关协商与解决结果及时通报给我公司。

5、报价需提交的材料:①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法人公章,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申请人为正式报价人。

6、报价及运输要求:

6.1、本次公开采购按照运输路程公开采购,具体路线见下方附件。

    6.2、报价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货物保险)、油费过路费、人员工资、力资费等运输发生的费用皆自行承担

6.3、要求:承运方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相关运输任务,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4、计量及损耗:装货数以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磅单数为准,收货数以收货单位磅单数为准,损耗数≤0.1%,超出规定损耗部分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6.5、以发货单数作为运费结算依据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磅单每月按实结算。

6.6、公开采购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报价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公开采购文件附件1)

7、报价达地、截止时间及评审地点

1.1报价人根据公开采购书要求,制作成报价文件一份,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将报价文件及其资料用文件袋封口后并加盖骑缝章,将报价书送达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4办公室。

2.2报价截止时间:202582113时(北京时间);

2.3评审时间:202582113时(北京时间);

2.4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评审室;

8、公开采购方式

8.1、本次公开采购采用自主公开公开采购形式,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一周内与公开采购方签订书面合同。

8.2、中选人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承兑汇票,税率为9%,,甲方收到乙方运输完成后开具的合格运输发票及对账单并入账后次月进行支付。经需求部门签字确认)

10、询价废止:

 评审小组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秩序的恶劣情况,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报价人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11、无效报价

11.1报价文件未密封。

11.2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

11.3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11.4凡报价人不具备运输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未提供运输资质、运输业绩的,或不接受付款方式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问题,经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11.5报价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询比价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我公司的正当利益,经我公司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11.6其它不符合公开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

11中选方式:

采购项目按公平竞争的原则

1、中选方式为:在能够满足采购人商务、技术及运输要求的报价人中,分别选择条运输线路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报价中选后,一周内我公司与中选人签定正式的运输合同。合同签定后,若中选人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参与我公司的任何业务。

 A、无法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

 B、连续一个月内发生3次或一季度累计达5次投诉的;

3、评审时间的当天,请各报价人保持通讯畅通。报价人必须及时回复评审过程中公开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如出现多家符合公开采购要求的中选候选人价格相同,要求家中选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低的单位中选,如评审工作组10分钟内电话无法联系到报价单位联络人,则视为报价单位自行放弃成交机会。

4、对未中选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报价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所有成交人确定后,其报价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按汇款账号原路退回

5、报价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中选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6、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同下:

商务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8951284998 

技术联系人:花国       联系电话:15005282878

邮寄地址: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索普新材料5号门),邮编:212006。

报价函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报价函下方《液态对二氯苯氯苯、邻二氯苯公路运输分项报价表》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内容负责;

2、期限         一年           

3、我方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承诺成交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问价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询价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对询价文件偏离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询价书中的全部规定,评定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询价书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陪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送货地址报价单

序号

产品

危化品种类

运输地址

车辆类型

月运输量(预估)

报价/吨)

税率%

备注

1

液态对二氯苯

九类危险品

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化北路(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液体保温罐车

0-300吨/月



各报价单位报价前需确认是否具备符合运输要求及相对应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谨慎报价。

2

液态对二氯苯

九类危险品

安徽省铜陵市经开区西湖二路(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液体保温罐车

0-300吨/月


3

液态对二氯苯

九类危险品

浙江绍兴上虞精细化工园区纬五路(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液体保温罐车

0-600吨/月


4

液态对二氯苯

九类危险品

山东滨州市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工业7路(山东英联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液体保温罐车

0-300吨/月


5

液态对二氯苯

九类危险品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北路(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液体保温罐车

0-30吨/月


6

氯苯

三类危险品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241国道(山西恒锦盛科技有限公司)

不锈钢槽罐车

0-200吨/月


7

氯苯

三类危险品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不锈钢槽罐车

0-100吨/月


8

邻二氯苯

六类危险品

江西省德兴市香屯工业园(江西德邦化工有限公司)

不锈钢槽罐车

0-200吨/月


9

邻二氯苯

六类危险品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锈钢槽罐车

0-200吨/月


 

 

附件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产品供应商及承包商,证照齐全且资质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可参与我司组织的公开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我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与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采取共享机制,由全集团共同参与构建并统一使用,确保全集团采购活动中负面清单供应商范围一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商务合作部拥有对负面清单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及解除的权限,各部门在采购、合同履约、物资使用等环节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须实时报送商务合作部汇总管理,具体考核分值需会同风险控制部、装备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确保清单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增减变动须报集团商务合作部公示后生效执行。

 

第三章 供应商分级管理

第四条  根据考核扣分及违规严重性,将供应商分为以下三类管理:

(一)合格供应商

1.考核标准:滚动周期扣分(一年内)<10分。

2.管理措施:可正常参与公司公开采购及合作,扣分自首次扣除满一年自动清零。

(二)暂停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同一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0分;不同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5分。

2.管理措施: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建立到期提示机制,到期前一个月内考核部门应主动告知相应供应商,并同步开放整改材料提交通道。

3.评审优先级: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未曾被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的供应商。

(三)禁止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供应商发生以下恶意行为的,将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1)主观恶意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害的;

2)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3)两次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5)存在其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管理措施:原则上永久禁止合作。

 

第四章 积分考核细则

第五条  积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各10分,各相关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商务合作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公示。

(一)供应商考核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1-3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4.资信方面

 1)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单次扣1~3 分。   

2)中选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报价人放弃成交,单次扣3-5分。

3)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4)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或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5)未按规定进行结算确认的,单次扣1-3分。

6)报价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6-10分。

7)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无合理说明扰乱公开采购秩序,单次扣10 分。

(二)承运商考核

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如不全,单次扣1-3分/证。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损项扣1-3分。

2.计划完成方面

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5-10分。

3.资信方面

1)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3)未按合同约定开票,单次扣1-3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4.安全环保方面

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5-10分。

(三)承包商考核方法

1.工程质量及进度方面

1)承包商不组织分项、分布和中间治疗验收等,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次扣1-3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报验,单次扣1-3分。

3)承包商对质量过程控制意识不强或未进行自检,验收时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单次扣5-10分。施工质量不合格整改后仍然留下永久性缺陷,单次扣5-10分。

4)因自身原因未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扣5-10分。

5)未经有效的审批程序,擅自变更材料的规格尺寸、性能参数等,单次扣5-10分。未经有效的审批程序,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单次扣5-10分。随意增加或取消施工项目,单次扣5-10分。

6)被责令整改的,单次扣1-3分。接受整改通知单后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单次扣1-3分。

7)拒不接受甲方的协调工作,或拒不执行协调结果,单次扣5-10分。

8)未及时办理共检手续,单次扣1-3分。

2.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3-5分;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5-10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3.资信方面

1)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3)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4.安全环保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扣5-10分。

2)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3分。

3)未按方案组织实施扣5-10分。

4)承包商在施工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单次扣5-10分。

第六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公开采购工作的严肃性,报价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报价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报价人对同一事件进行重复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暂停交易清单,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列入禁止交易供应商清单。

 

第五章  重要事项

第七条  供应商纳入负面清单时应秉持审慎原则,需建立在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基础之上,确保决定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第八条  原则上不得与禁止合作的供应商恢复合作关系。如确因生产需要恢复合作的,须经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暂停合作供应商考核满一年后,经审议符合移出暂停合作清单条件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将其移出负面清单。

第十条  如果被暂停合作供应商在收到我司到期告知后三个月内未能提供有效整改材料或一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可将其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不再与其开展合作。

第十一条  供应商考核信息及时报送集团商务合作部,确保信息及时、透明。考核结果及时通告考核意见提出部门。

第十二条  对于严重侵害我公司利益的供应商,除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正常考核外,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向相关监管机构举报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集团不同单位对同一供应商12个月内的考核扣分累计达到15分及以上的,由集团商务合作部将其列为暂停合作供应商。

第十四条  自然人、废旧物资处置单位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如某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被列入负面清单,该实控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相关公司也视同列入负面清单。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开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扣分、清单更新、公示全流程线上化,并与采购系统联动拦截违规供应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商务合作部负责解释,原《索普新材料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3年试行版》(苏索新字〔2023〕67号)同时废止。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报价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选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承包商十大禁令

1、严禁未经安全教育作业

2、严禁无证作业、无资质作业

3、严禁违规进出二道门

4、严禁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

5、严禁生产区域吸烟、饮酒

6、严禁高空抛物

7、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8、严禁不系救生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9、严禁无监护人作业

10、严禁机动车乱停乱行

违反禁令者,扣承包商安全积分10分/人次、处罚2000元/人次;当事人一律列入黑名单,收缴门禁、清理出场。

首先通过学习公司承包商十大禁令”,请大家谨记!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基础化工生产类的企业,主要的生产特点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多和高温高压设备多,是化工园区的重点防火单位及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我公司生产现场潜在的危险伤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 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厂区内机动车辆限速 5公里/小时;主要干道限高见限高牌标识;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自驾小型客车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活动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统一着装(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或防酸服、有效期内安全帽、防砸防腐蚀工作鞋、佩戴防护面罩、防腐蚀手套等),并听从岗位人员的安排,请勿到其它地方随意走动,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7、公司生产区域(二道门内)禁止使用非防爆手机。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区内拍照。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运输车辆发运过程中,装运货物的车辆,在移位时车顶严禁站人。押运人员在佩带好防护用品,下车站在发货平台上指挥倒车、就位。车辆停稳后,挂好安全带,方可上车顶作业。

10、夏季易燃易爆介质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17、您的机动车辆请按公司规定停放,不要阻塞企业的消防通道。

 

      (通过此学习视同您已阅读本须知内容并承诺遵守本公司的规定

 

2025年度二氯苯产品车辆运输框架协议公开采购(液态对二氯苯、氯苯、邻二氯苯运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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